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4〕1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主要是面向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相关专业,特别《湖北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鄂政发〔2012〕19号)中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石化、汽车、建材、钢铁、有色、纺织、医药等十个主导优势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与上述产业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至少申报1项(已立项专业不可申报)。
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学校将在学院推荐基础上,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择优遴选3个项目向省教育厅予以推荐。
材料要求
请于2014年10月8日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十份(同时报送电子档)交教学研究科。联系人:郭平,黄俊华;邮箱:565030566@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