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2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4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二、学生还款本息查询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如登录密码错误需要联系办理生源地贷款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查询(联系方式见学生贷款合同),资助中心核实学生身份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生管理”,选择相应的学生姓名,点击页面下方的“密码重置”即可。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二、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建议采用此方式)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每月30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如:1990010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修改后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三、通过支付宝充值还款流程(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操作流程)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www.alipay.com,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
2、登录后,在界面右侧点击立即充值。
3、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4、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5、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6、每月20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7、每月30日后,登录支付宝,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8、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0571-88156688。
四、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12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见支付宝充值流程)。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6、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edu.cn/lxdh.php?xz=1